1、赞成并认同优美家品牌的加盟专卖经营思想,积极协助、保持、维护“优美家”品牌加盟经营事业的权益和商誉,并成为其自身事业之追求目标。
2、加盟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经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
3、具有家具行业相关的从业经历,对市场营销策略与产品推广销售具相应的认识与能力。
4、同意依市场项目经营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并按统一的卖场、形象设计标准进行终端建设,按“优美家”品牌统一组织运营所必需的配套品、形象宣传品、饰品等,以确保终端形象之统一。
5、关于开店业务、营销过程、售后服务、品牌形象的程序规范,加盟者同意遵循“优美家”品牌制定的相关指导手册运作。
6、加盟者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并接受公司的检查、监督、指导。
7、加盟者对外保守商业机密,包括本手册规定的各项内容。
8、具备与规划的市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作资金实力,和相应的市场类别中单一品牌较低营业面积及管理标准:
(1)、营业面积:(单一品牌)品牌需要的面积较少为本360平方米或以上。
(2)、加盟专卖店应按公司统一的设计要求进行专卖店的装修装潢,以确保“优美家”品牌专卖店的形象、特征和风格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