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合格的个人商业信誉,认同“喜得宝母婴用品”的经营理念,愿意长期精诚合作。
2、具备“喜得宝母婴用品”专卖店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
3、不少于5平方米的“喜得宝母婴用品”品牌专区。
4、按照“喜得宝母婴用品”公司VI手册和葩姑妲规定要求装修。
5、认同且愿意执行“喜得宝母婴用品”相关的市场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条约、结算政策、广告促销方案等。
6、“喜得宝母婴用品”形象店、专卖店需要有充足的人力支持,包括经统一培训的专业的导购人员和服务人员。
7、服从“喜得宝母婴用品”上级经销商的销售管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市场推广能力。
8、积极配合“喜得宝母婴用品”公司开展区域内的广告、公关及促销活动。
9、提高/增加完成“喜得宝母婴用品”销售定额及其它市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