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营销加盟支持:
1、有权在所代理区域内经营。区域内所有销售商均受其管理。
2、有权在所代理区域内有计划地发展经销商,收取市场提高/增加金,获取产品收银。
3、享受,区域内所有微支付产品产生的手续费分润。
4、享有地区经营的垄断权,总公司不再在其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5、享有商品销售自治权,可制定本区域的供货价格政策、以获取很大产品收银(经销商须按总公司政策执行)。
6、按照业绩获得总公司给与的广告费支持。
7、分享总公司的经营技术资产,如:营销理念、职工培训、文案策划、广告投放、业务谈判、品牌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预警等。
8、所有代理商按区、片划分,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平行关系,拿货价一致,垂直总公司,实行无层层加价等任何中间环节的一站式供货。
在如今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经济时代,消费者的需求呈现出精细化和多样化的特点,细分市场日渐成熟,同
时在互联网技术快速进步和应用的刺激下,整体市场的发展节奏也在不断加快。因此,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灵活的管理思维,不断优化企业结构和相关服务,轻装上阵,以自如应对不可预知的市场变化。
在这种大环境中,“微营销”的概念应运而生。市场营销作为企业实现的重要辅助环节,被众多企业经营者当做制胜的法宝,然而传统粗放式推广方法已不能满足精细化市场的营销需求,企业加盟经营率也在不断下降,因而市场亟待出现一种更为快捷的营销途径。
随着整个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网络为传播平台的营销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壮大,其整体服务水平也呈现出阶梯式的增长,并诞生了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准确营销模式。
要想达到低成本、高性价比的“微营销”,创意和新传播手段必不可少,而微博时代,碎片化的媒体传播方式正
为这种四两拨千斤的营销提供了可能。
在网络经济时代,创意成为营销不可或缺的驱动力。众多商家充分运用创意营销,颠覆传统营销思路,让消费者在互动中感受企业理念,在主动中感知产品信息。
社会化媒体区别于传统传播介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主要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的分享、传播,不断的交互和提炼,对观点或主题达成深度或者广度的传播,其影响力传统媒体往往无法达成,更遑论赶超。以SNS、微博、博客、微电影等为代表新媒体形式,为企业达成传统广告推广形式之外的低成本传播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