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经营者。
(2)加盟者应无犯罪记录,如有隐瞒,一经发现TAB汉堡有权单方面自动解除合同。
(3)加盟者了解并认同TAB汉堡经营理念,愿意与TAB汉堡共创美好未来。
(4)加盟者具有一定的业内从业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经验。
(5)加盟者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拥有合格的人脉资源。
(6)加盟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并按照TAB汉堡展示店面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门店面积符合TAB汉堡要求。
(7)加盟者具有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
(8)被TAB汉堡辞退的自然人将不予审核加盟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