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盟
1、合作方式:公司授权使用商标及字号并提供相应散装产品和包装系列产品成品、指定在约定地点开设专卖店并接受公司管理与指导,实行统一形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2、主要针对省内及靠近公司总部或具备物流一日可到达区域.
3、加盟费
4、公司配置及支持;工作服(湘春专用帽子、围裙)两套,专用塑料袋(小号)5000个,手提袋50个,一人两天内上门指导(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加盟店承担),开业活动支持,标准店效果图,专卖店授权牌.
5、授权范围:
A、县级:县城与各乡镇之间无关联,可以分别加盟;
人口五十万(含)以上县县城甲方可以授权三家、
人口五十万以下(不含)县县城甲方可以授权两家、
人口三十万以下(不含)县县城甲方只授权一家;
各加盟店应不产生直接业务冲突.
B、地级以上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加盟店(一般间隔距离不低于一公里独立商圈一商圈为准),甲方应各加盟店之间无直接业务冲突.
C、当对应区域代理商成立时,乙方应接受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