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卫浴事业,并有志于在卫浴行业一片天地,同时具备合法资格的法人。
2、认可"金莎丽"的经营理念和操作模式,具有合格的商业素质及商业信誉,服从总部对专卖店运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3、须缴纳一定的市场提高/增加金,其中低级市不低于3万元,县级不低于2万元。
4、须有合适的独立经营场所,在建材市场活人流量比较集中的临街旺铺展厅展示面积,地级市不低于150平方米,县级原则上不低于100平米;同时具有与经营目标相适应的仓库设备
5、有一定的加盟和日常运转资金(一般需要10-20万元)
6、具有合格的分销能力及产品推广和售后服务平台
7、必须配备一定的业务人员、售后服务平台;
8、必须在所在的经营场所附近或人流量集中的地段、投入一定的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