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格履行代理商协议书条款。
◎ 遵守代理商工作要求之各项内容。
◎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并加盖公章。
◎ 有合格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合格的资信及财务状况,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 能认同并贯彻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品牌策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 在代理期内严禁销售或协助销售隔断类、高隔类产品或同类产品。
◎ 能认同并贯彻执行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产品的系统经营理念、整体推广、销售模式和价格统一政策。
◎ 有比较固定的适应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产品推广、销售、安装和维护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架构配置。
◎ 接受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对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在所属区域的推广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和要求(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人员不干涉与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产品无关的代理商公司的内部事务)。
◎ 完成符合火车头星河秸秆集成房屋地区代理协议要求的年度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