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岛海参加盟条件
1、有自己独立的经营场所,若开设专卖店,则面积不低于40平米,且只能经营大洋岛品牌;
2、签署经销商合同,并交纳提高/增加金(提高/增加金在订货达到一定额度,以货品形式返还经销商);
3、首批订货额在10万以上(可分批提货);
4、认同大洋岛海参的经营理念与目标规划,并热衷大洋岛事业,愿意与公司共同发展;
5、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合格的信誉;
6、在当地有合格的市场资源和人脉关系,与当地媒体有合格沟通,能迅速进入中高端市场;
7、开店负责人有一定的零售或服务行业的从业经验。
大洋岛海参加盟流程
1. 加盟咨询
有加盟意向者可邮件、电话、登陆网站或本人直接来总部品尝、考察。
2. 加盟申请
具备适当的加盟能力、经营能力和合适的经营门店,即可向总部递交加盟申请。总部根据所申请地域的加盟情况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予以审核,与此同时,申请者也可以到总部作详细考察,以便于对总部的招商活动有更全面直观的了解。
3. 签定《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是在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作细则。在加盟商提出申请并获总部批准后,签定加盟合同书,申请加盟商按连锁办店的级别,一次性向总部交纳相应的加盟费(品牌加盟使用费,技术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