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对象:
1,早教中心,已开有早教中心,希望完善教学技术及运作管理,同事借助品牌实力宣传和招生,实现更益者。
2,幼儿园,公办、民办幼儿园,有意开办早教课程,增加办园特色及社会竞争力者。
3,个体加盟人,有一定资金实力和创业热情,热爱早期教育事业(有幼教经验或者身为母亲者优先)。
加盟条件:
1,热爱婴幼儿早期教育事业,有爱心与责任。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理解特许经营这种商业运作模式。
3,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与经营管理能力,具备个人财力加盟条件。
4,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服从总部统一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