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蜂业:龙头企业要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据了解,根据《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认定”的规定,经组织专门人员评审,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五届理事会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北京百花蜂业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等518家企业为2013年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龙头企业是重点扶持的企业,是行业中的标杆企业。
早在1980年,在北京百花公司的倡导下就在国内成立了优先个蜂产品的行业协会——北京市蜂产品协会。协会的主要成员是北京地区从事养蜂、蜂产品收购、加工、经营的单位,协会以北京百花蜂业为依托,向养蜂和从事蜂产品收购的单位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信息服务,是向成员提供蜂产品的产销信息;生产服务,是向蜂农提供养蜂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包括蜂药、越冬蜂粮、木材铅丝等;技术服务,以培训和讲座的形式,向蜂农和经营者传授养蜂和蜂产品经营的知识,并印发资料。北京市蜂产品协会的工作受到北京地区广大蜂农和经营者的欢迎,推动了北京地区蜂产品行业蓬勃发展。
据百花蜂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多年来,百花蜂业一直将带动蜂农发展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不断强化自身与蜂农和养蜂业先天联系的优势,带动了北京郊区及周边山区农村发展养蜂业。
百花蜂业制定了“龙头企业+蜂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生产”的蜂业产业化模式,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百花蜂业公司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扶持带动养蜂的规模也不断扩大,目前百花蜂业带动蜂农5000多户。百花蜂业在带动周边地区蜂农养蜂生产的同时,也将公司的质量管理向前延伸到养蜂生产环节,对蜂农的养蜂生产进行科学的指导,对产出的蜂蜜、王浆等进行严格的指标控制,从而提高/增加了百花产品的质量,实现了企业、养蜂专业合作社和蜂农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