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受灾群众早日安居乐业
针对灾后农房恢复重建中存在的问题,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多渠道畅通重建资金兑现―― 龚运海缑刚戚云山 本报讯目前,四川省广元市各地震灾区正组织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群众+普遍热情较高,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中。但是,市财政局干部经过多次下乡检查和调研发现,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资金兑现较为迟缓,大量资金仍然滞留在县或乡镇,影响到受灾群众+开工建房。 广元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部分县,特别是乡镇领导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方法不灵活,普遍认为救助资金发放的次数越多越好,既好管理监督,也有利于促使农户自己筹钱;还有些领导担心受灾群众+将钱领到后不用于建房,而用在其他方面,或者领到钱后干脆外出务工,无法提高/增加受灾群众+顺利动工,因此没有提前将资金兑现给受灾群众+,仍滞留在县或乡镇。 另一方面,农户积蓄有限,金融机构支持不够,乡镇为了加强管理,待开工后才兑现补助资金,经济较为困难的农户,特别是受灾的低保户、建卡贫困户由于具体帮扶措施尚未制定出,无法筹集够建房资金,无力开工建房,也影响到资金兑现。 建筑材料供应紧张,施工人员紧缺,造成建筑成本偏高,也让受灾群众+难以承受。很多地区即使本地所有砖厂全部开工生产也无法满足建房需用,导致农户只能从外地买砖。据调查,平时每匹砖售价不过0.25元左右,目前,粘土砖每匹已高达0.5优惠,机砖每匹高达0.7优惠,所以很多群众+不愿在这时候动工建房。有砖厂的乡镇或在砖厂附近乡镇的农户希望避开材料高峰期建房。砖厂附近的农户大量外出打工,希望待来年挣了钱,又能买到低价砖时再建房。 此外,一些乡镇初次上报的受损重建户经过鉴定,无需拆除重建,经过加固后依然可以使用,加之一些农户经济条件有限,放弃了建房意愿,同样导致资金无法兑现下去。 这位负责人建议,可以从六个方面入手解决重建资金兑现迟缓的问题,帮助受灾群众+早日建好住房。 一是基层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强化资金扶持机制,创立工作方法,对已开工建设的要加快拨付进度,减少拨付次数。建议在地圈梁完工后拨付60,一楼起并拆除旧房的,再兑现剩余40,既解决受灾群众+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减少兑付次数,也有利于促进农户积极参与恢复重建。 二是对有条件的乡镇,可采取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集中统一修建时间久性住房,由乡镇组织公开招标建筑公司,统一修建、购买原材料,农民只需分期分批缴纳建房款,待房屋竣工交钥匙时再补齐余款。这样,农民就不必参与全过程建房,能脱身出来安心务工、务农。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突出政绩,要求农房建设全面铺开,导致建筑材料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甚至存在拿钱买不到原材料的现象。建议乡镇在组织引导农民建房时,可分期分批进行,错开建房高峰期,不必为了抢进度,完成上级硬性指标任务,全面开花。同时,各地应将限价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生产商与管理人员相互勾结,滋生腐败,让限价措施形同虚设。 四是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在外购置经济适用房,鼓励房屋倒塌农户就近购买未受损农户的房屋,以缓解本地政府土地和财政压力,缓解建筑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局面。同时,对购买农户房屋者,要求将原址拆除予以复耕。 五是对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新产生的贫困户社会捐助,群众+帮工、地方补贴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他们修建成本较低的土木结构住房,控制建房面积。各基层政府要加大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力度,确保建筑质量。 六是简化购房户领取资金的手续。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齐手续的情况下,经购买双方协商后,县以上公证部门公证,也可发放建房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