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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月嫂优惠加盟政策

同济月嫂2016代理政策

同济月嫂(20151120)

各位代理商:

欢迎加入同济月嫂大家庭!辞旧迎新之际同济月嫂特推出以下优惠代理政策:

区域保护:

每个省会城市的区级或地级只能申请一家单独品牌代理商。

限定保护:

每次授权的代理限定为五年。

代理授权的代理申请费为3万元人民币。期满前半年续期代理费1万元。

违约责任:

1、所有代理授权不得转让、合作、承包、变更;

2、申请代理商不得私自招募其他代理商,违约者代理权自动取消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优惠政策:

凡在2016年元月31日以前申请代理权的,还将享受赠送10000张宣传单和100本工作日志、10盒名片的加赠优惠!

本活动的归同济月嫂。

同济月嫂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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