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月嫂优惠加盟政策
同济月嫂2016代理政策
同济月嫂(20151120)
各位代理商:
欢迎加入同济月嫂大家庭!辞旧迎新之际同济月嫂特推出以下优惠代理政策:
区域保护:
每个省会城市的区级或地级只能申请一家单独品牌代理商。
限定保护:
每次授权的代理限定为五年。
代理授权的代理申请费为3万元人民币。期满前半年续期代理费1万元。
违约责任:
1、所有代理授权不得转让、合作、承包、变更;
2、申请代理商不得私自招募其他代理商,违约者代理权自动取消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优惠政策:
凡在2016年元月31日以前申请代理权的,还将享受赠送10000张宣传单和100本工作日志、10盒名片的加赠优惠!
本活动的归同济月嫂。
同济月嫂
2015年11月25日